******税务局开展银税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税务局开展银税合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YNTTCG******(CGXM******020001)
二、项目名称:******税务局开展银税合作项目
三、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建设,需采购税收宣传屏6块,摆放智能排队叫号机1台,叫号信息提醒辅助屏、税收视频播放屏、人员信息公示公告屏各1台,共3台,税务综合化智能终端设备 1台,专线搭建(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四、项目实施要求:
1、交货期: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
2、最高限价:22.08万元(含税价);
3、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5、质保期:供应商承诺免费质保及服务3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状况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 相关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参加投标时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有限公司黑 名单。(①、②项由招标代理公司查询,③项由招标人查询,******委员会,存在上述任意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或近期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复印件。
6、投标人须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内具有类似项目供应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六、招标文件发售: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购买招标文件。
3. 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300************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账 号:135 6153 64611)
4.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3 月09日下午14:00-14:30整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下午14:30整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封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开标时间:2023年 03月09 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 601会议室******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届时欢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项目开标会议。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银行智采平台(******/)。
十、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携带:(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须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法人签字确认)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4)******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完成注册,详情请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完成注册后,持智采平台网站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加盖公章)线下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人信息: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397号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 0871-******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志强路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71-******
******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昆明市莲花池支行
银行账号:******4611
招标代理机构投诉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