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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昆明市公安局车管所业务工作保障(机动车及驾驶人业务法律文书告知送达)”的公示

昆明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昆明市公安局车管所业务工作保障(机动车及驾驶人业务法律文书告知送达)”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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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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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公安局车管所业务工作保障(机动车及驾驶人业务法律文书告知送达)

******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提供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服务,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附加服务邮寄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 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5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现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款“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单一来源采购备案或审批申请”中第七条“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站前路355号南窑通信枢纽大楼


三、公示期限


2025-06-09至2025-06-17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联系地址:昆明市经开区经开路12号

联系电话:0871-******

2.财政部门

******财政局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行政中心3号楼2楼

联系电话:0871-******

3.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2498号财兴盛大厦B座13楼

联系电话:******


附件下载:

单一来源认证专家资格审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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