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石林县餐厨垃圾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林县餐厨垃圾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
******街道豆子冲垃圾填埋场管理用房片区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环评)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共设置2条生产线,主要建设餐厨垃圾综合处理车间、黑水虻养殖车间、办公生活区,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设施。项目建成后日处理餐厨垃圾40吨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石林县餐厨垃圾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652200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林县餐厨垃圾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
******街道豆子冲垃圾填埋场管理用房片区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补办环评)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共设置2条生产线,主要建设餐厨垃圾综合处理车间、黑水虻养殖车间、办公生活区,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设施。项目建成后日处理餐厨垃圾40吨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阶段 | 污染物类别 | 环境影响 | 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本项目1#餐厨垃圾综合处理车间、1#黑水虻养殖车间及2#黑水虻养殖车间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施工期主要进行2#餐厨垃圾综合处理车间及配套环保工程及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周期短,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少量粉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噪声以及废弃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项目主体工程已施工完成,项目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施工期间未受到相关环保投诉,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场地内无施工遗留问题。 1、废气防治措施:①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统一堆放并采用篷布覆盖,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量较少,在装修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每天定期室内室外洒水降尘。②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要限速行驶,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抛洒,定时洒水抑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采取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④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做到车辆定期保养,减少燃油废气的污染物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间不设置施工宿营地,可有效减少生活废水的产生;②施工人员如厕、洗手等,依托本项目现有卫生间。 施工废水防治措施:混凝土养护、设备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新建临时沉淀池收集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 3、噪声防治措施:①禁止夜间(晚22点至早晨6点之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②运输车辆在途径敏感路段时要限速行使;③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居民的影响;④施工期应使用性能好、低噪声的设备施工;⑤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石方堆放不仅影响景观,而且还容易引起扬尘等环境问题,为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石方必须及时处理。对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的废钢筋、木材等进行回收,不可回收部分和废弃土石方一起,送至相关部门指定场所处置。车辆运输时须进行密闭,不得沿途遗撒;运载车辆须在规定的时间、按指定的路段行驶。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使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5、生活垃圾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垃圾填埋场处置。 | ||
营运期 | 废气 |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综合处理车间恶臭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黑水虻养殖车间恶臭废气)、锅炉废气和食堂油烟 | 餐厨垃圾综合处理车间、黑水虻养殖车间设置为全封闭式车间,只留车辆进出口,车辆进出口设置自动卷帘门,卸车、固液分离、三相分离等产生的废气通过负压集气罩收集,送入除臭系统进行处置,除臭采用“二级化学喷淋(一级:10%稀硫酸酸洗、二级:10%氢氧化钠+10%:次氯酸钠碱洗,处理效率95%)+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废气经处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锅炉自带旋风+湿式除尘器除尘后,经30m高da003(1#餐厨垃圾综合处理车间生物质锅炉)、da004(2#餐厨垃圾综合处理车间生物质锅炉)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60%)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
废水 | 项目废水主要包含餐厨垃圾分离废水、设备清洗水、地面清洗水、车辆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除臭废水、生物质锅炉除尘用水、初期雨水和生活废水等 |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 项目区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剩余部分建设单位自行用罐车运至石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其他办公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最终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剩余部分建设单位自行用罐车运至石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剩余部分建设单位自行用罐车运至石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 |
噪声 |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自动分选机、压榨机、打浆机、三相离心机、锅炉风机、污水处理站风机、除臭系统风机 | 生产车间设置为全封闭车间,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通过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固体废弃物 |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生产过程中分选出来的杂质、锅炉灰渣、湿式除尘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黑水虻虫粪、化粪池污泥、油水分离器油脂)、危险废物(废机油、废臭氧灯管、废活性炭、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和生活垃圾 | 1.建设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场所,贮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2.建设危废暂存间时,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地面采用防腐处理,保留隐蔽工程相关资料、影像记录。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分类堆放,做好标牌、标识,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处置合同,做好台账记录。具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 3.粗油脂产生后暂存于成品油罐,定期外售,用作生物柴油;分选杂质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垃圾填埋场处置;锅炉灰渣、湿式除尘污泥主要成分草木灰,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委托周边农户定期清运作农肥使用;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于污泥干化池,委托垃圾填埋场处置;油水分离器废油脂由泔水收集桶与食堂泔水-起收集后自行利用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垃圾填埋场处置;废矿物油、废臭氧灯管、废活性炭、设备检修保养产生的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统一收集,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 |
环境风险 | 项目所涉及到的环境风险的物质为除臭系统稀硫酸、次氯酸钠、废气污染物氨、硫化氢、废矿物油和成品油罐暂存的粗油脂,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为泄漏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对环境产生影响 | 1.危险废物暂存间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要求设置,各类危险物质按要求分类贮存,要设置独立的台账; 2.定期检查危废暂存间及容器密封情况,防止危险废物泄露; 3.厂区内需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4.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项目投产前,必须根据存在的风险源情况,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备案。 |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石林县餐厨垃圾生物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石林县天奇路1号
邮编:65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