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昆明邮政 2024 年 10 月余额效能提升培训辅导”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昆明邮政 2024 年 10 月余额效能提升培训辅导”项目实施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XCZ-C-******。
******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昆明邮政 2024 年 10 月余额效能提升培训辅导”项目。
3、采购内容及需求:采购一家供应商进行培训辅导,开展网点余额效能提升培训项目,通过项目辅导,带动余额提升及自身队伍素质的提升,提高网点经营服务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4、本次磋商不划分标段。
5、本次磋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人/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答。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应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应答。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应答人业绩或资质等特殊要求。
①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单项******银行咨询项目管理经验,提供至少1项金额不少于25万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1)投标人/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应答人被招标人/采购人暂停或取消招标人/采购人采购项目投标/应答资格,或被招标人/采购人评定为D级,或纳入招标人/采购人供应商准入限制名单(尚未移出)/黑名单的;
(3)投标人/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应答人近5年(2019年10月0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投标人/应答人近5年(2019年10月01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投标人/应答人近5年(2019年10月0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投标人/应答人与招标人/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应答行为。
(如无上述1-8条所列情形的,须提供承诺函)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
3、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1)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购买磋商文件;(2)提供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若邮购,邮费到付。请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邮件正文备注上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自我公司确认报名资料及汇款后2个工作日内用特快专递将磋商文件寄出。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报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名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街道二环西路161号春苑小区春苑泳池东侧别墅二楼会议室。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1、磋商地点:同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2、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六、本公告发布的期限
本公告的发布期限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联 系 人:聂工
******有限公司
联 络 地 址:昆明市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
邮 编:650106
项目负责人:郭春霞 付进
电 话:0871-******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元博网》(******)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