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中心城市水环境治理项目证据保全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曲靖中心城市水环境治理项目证据保全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曲靖中心城市水环境项目涉及麒麟、沾益、马龙、经开区四区,项目估算总投资342714.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84114.92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3-31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办公室、0874-321 9833 |
备注: | 请投标人于2025年3月31日09时00分至2025年4月7日18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 8648 3801;在线服务QQ:400961 8998。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工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段树贵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曲靖中心城市水环境治理项目证据保全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4-07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22 09:00 |
开标地点: | 市本级3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52.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曲靖中心城市水环境治理项目证据保全服务,涉及项目主要排水通道及泵站周边建(构)筑物保全工作,保全面积约120万平方米,保全住户约6670户,保全房屋约1580栋。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3) 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 |
资质要求: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建质规【2023】1号新标准)或有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1年后新成立或因合并、分立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会计报表;3.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4.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5.其他主要人员:须配备不少于5组服务人员,每组人员不少于3人,每组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检测人员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工种: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员),其余人员具备检测人员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注: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出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出之后)。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3) 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无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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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