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批复云南省畜牧总站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云农财〔2025〕2号)要求,云南省畜牧总站将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一批试剂耗材,现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试剂耗材。
(二)预算金额:10.5万元。
(三)最高限价:10.5万元。
(四)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六)交货地点:昆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书面声明原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
(一)响应文件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报价人自拟格式)。
3.报价单。请一次性提供单价及总价(含服务、税费等所有款项,报价不得超出项目最高限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同时提供交货时间、服务技术参数、质量承诺等信息,每页加盖公章。
4.其他材料。
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以上材料装订成册1份,自行密封,请注明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5年6月4日至6月11日(工作日8:30至12:00,14:00至18:00)。
******服务中心大楼14楼1408室)。
云南省畜牧总站询价小组将按单位内控制度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报价、资质、业绩、质量、服务等原则确定供应商,询价结果将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我单位与询价采购小组确定的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联系人:戚敏 刘红文
联系电话:0871-******
(拟稿人:戚敏 刘红文 审核人:杨文 赵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