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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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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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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第一条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办公室职责,主动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告管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第三条 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管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区划、预案),报属地政府批准并监督实施。
第四条 负责管辖区域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会同属地有关部门做好管辖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指导管辖区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第五条 负责管辖区域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执法;负责对管辖区域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的监督。
第六条 负责管辖区域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采矿资源开发利用中污染防治及放射源安全的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管辖区域市级承担的辐射安全许可现场核查。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第七条 负责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管辖区域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相关工作。
第八条 负责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预案;负责对管辖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及突发环境事件的核实、初步认定、信息上报;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管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管辖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管辖区域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九条 负责依法开展管辖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活动,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负责管辖区域事中事后日常监管、信访投诉处理及生态环境舆情的收集、研判及应对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第十条 负责组织实施管辖区域执法监测、应急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配合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监督排污单位执行自行监测制度。负责管辖区域环境审计及污染源普查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管辖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及建筑夜间施工作业登记的管理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监督、评估验收;负责管辖区域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跨省转移许可及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的初审;负责管辖区域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 依法承担管辖区域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环境信息,指导并监督管辖区域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各项制度;负责本部门环保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的生态环境创建工作。
第十四条 负责本部门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审计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辖区域环保专项资金申报、资金安排,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等监管工作;负责提出管辖区域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发展方向。
第十五条 负责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本部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现场核实。
第十六条 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 完成属地政府交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第十八条 强化横向联动协作,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的联席会商、联动执法、应急响应。
******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
******街道)承担生态环境职能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二十一条 完成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安全。一是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双碳”目标,着力解决以pm10、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建立政府统领、企业施治、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开展扬尘污染、油烟噪声、秸秆焚烧等专项整治,强化监测预警,打好蓝天保卫战。截至2023年12月3日,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总有效监测天数共333天,优良率为97.9%,pm2.5浓度为18μg/m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9;二是深入开展“碧水”保卫战。强化辖区内水环境系统治理,以重点流域金沙江、普渡河、云龙水库等重要水体治理为抓手,积极争取资金项目,加大投入实施了美丽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掌鸠河、南塘河截污工程、普渡河水环境治理工程、云龙水库水源地保护治理等工程,不断提升辖区内水环境质量。2023年1至11月份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年平均值100%达标,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云龙水库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水质,桂花箐水库水质稳定保持ⅲ类水质,“万人千吨”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达标。水环境质量稳定改善,无劣ⅴ类水体断面。三是坚持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建设用地和农用地风险管控,开展全县范围内污染地块筛选并建立清单,2023年禄劝县无新增污染地块;建立污染地块特别是“一住两公”地块开发再利用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将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作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的前置条件;加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监管,完成重点企业、尾矿库土壤调查及12家尾矿库整治;以“两打”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等环节的监管。
2. 加强环境监管,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环境准入管理,用改革创新方法,强化要素保障,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优化环评服务指导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落地;优化审批服务,持续巩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流程和缩短时限,做到行政审批要件、流程、标准、时限“四个统一”。截至目前,完成建设项目影响性审批17件,其中,报告书4件、报告表13件,企业自行备案登记管理81件;参加建设项目选址、联勘联审现场踏勘工作,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联勘联审意见63项;参与环评技术帮扶会7次;参与环评技术评审14次,2023年审批率为100%。二是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实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规范排污许可行为,编制县域排污者排放污染物总量削减方案。目前办理排污许可证9件,其中新办证3件、延续办证6件,企业自行排污登记备案18件。三是开展生态环境专项行动,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安全。加强辐射安全、医废监管工作,定期对全县使用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利用单位、医废产生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放射源安全受控,化解辐射事故隐患;加强建筑工地夜间噪音整治,2023年共开展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夜查工作3次,对10余家建筑工地开展夜查;扎实开展监察巡查工作,围绕监察重点工作监督检查,对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地、城乡“两污”,重点流域,矿山生态修复、产业园区,生态环保督察等重点进行排查巡查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开展30余次巡查工作。四是认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应急处置工作,排查风险隐患,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截至目前,共登记备案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6件,风险等级均为一般。五是依法办理环境信访案件。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和其他方式举报90件,办理率达100%,办结率100%。六是抓实抓细日常监察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抓实抓细日常环境监察,2023年1-11月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56余人次,对我县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开展环境监察152余家次,目前无环境事故发生;依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流程”的规定,按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截至目前,禄劝分局共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52份,立案查处共计58件,其中已完成涉嫌违法行为调查52件,正在调查6件;现已办理完成行政处罚案件29件(本月内可完成行政处罚案件52件)处罚金额143.79万元,其中入库金额27.39万元;申请延期3件,共计83.55万元;免除处罚案件9件,涉及金额178.15万元;减轻处罚案件1件,减轻金额19.3万元;录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案件2件、录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案件11件、录入“云南省移动执法系统”案件12件;2023年不涉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七是有效推进各类督察检查问题整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自查问题整改禄劝县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问题6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验收并销号。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11个,已完成整改10个,正在整改1个;涉及反馈意见问题17个,完成整改11个,正在整改6个。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专项巡视长江流域(禄劝段)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问题反馈意见共涉及4个方面,14个具体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基本完成整改5个,正在整改2个。顺利完成西南督察局到禄劝的检查督察工作,有效落实昆明市第四轮强化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对于检查出的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市政协民主监督反馈涉及我县问题19个,已完成整改9个;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11件,积极配合做好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和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通过切实有效的督察整改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
3. 强化质量管控,稳步推进环境监测工作。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站质量控制和能力建设,一是解决监测站混岗******办公室1间、标准化化验室1间。二是积极开展监测人员业务能力培训。2023年禄劝分局环境监测站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培训4次,经过培训,基本掌握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现场监测技术规范以及现场实操规范。三是监测站持证上岗考试。2023年上半年开展实验室持证上岗考试,截至目前已完成持证上岗考核自认定理论考试及盲样考核工作,9月已将盲样考核结果全部报至上级,预计于12月中旬开展现场理论考试及实操考核。四是开展监测项目能力验证。按期完成省级硫化物、六价铬等监测项目能力验证,考核结果均为满意,顺利通过市级环境监测质量抽查及实验室间总磷对比监测。
******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考核指标、重点项目进行层层分解,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城市绿化、美化建设,已建成掌鸠河生态公园、体育活动中心公园、民族文化公园、东山生态公园等11个公园绿地,县城建成区绿地率38.71%,绿化覆盖率41.85%;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落实《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开展新一轮“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对各类自然保护地不断优化整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977.94平方公里;巩固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成果,县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了5次工作推进会推动省级生态文明县复审和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目前已完成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审工作省级系统认定和现场复核,《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省级专家审查。
5. 提升环保宣传品牌,持续推进环保宣传与法治建设。一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聚焦生态环境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做精做优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2023年,县级官方媒体通过微信、微博、政府网站等新媒体发布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信息、知识、公益广告等相关稿件165条次。其中:网站15条;今日头条14条;app34条;“魅力禄劝”微信公众号52条;抖音快手各8条;微博34条;开展全县“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12条、设立展板10块、发放各类宣传册共计2500余份,环保袋400个,抽纸200盒,现场咨询人数达400余人次,报送环保政务信息87条、党建信息12条,完成政务公开97期。二是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制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关于印发〈2023年禄劝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禄生环通〔2023〕1号)。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和产业园区40余家企业共计开展3次环保服务接待日暨法治进企业宣传活动,组织相关负责人开展企业生态环境守法务实、排污许可证管理等专题培训。
******居环境整治。一是强化统筹,梯次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2023年昆明市农村污水治理现场推进会工作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安排部署******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期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全县共有187个涉农行政村,2591个自然村,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数87个,2023年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数21个,治理率由2022年的35.29%提升至46.52%,已完成市级下达的45.45%治理目标。二是积极推动水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云龙水库水源区剩余100个村庄中,二级保护区27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入中央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待下达资金后组织项目实施;准保护区16个村庄污水治理项目已开工建设;准保护区剩余57个村庄污水治理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三是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力度。以农村生态环境质******居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年内完成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8个,保持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7. 强化统筹协调,抓好年度重点工作。一是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纳统入库。禄劝分局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为1.5亿元,2023年1-11月,禄劝分局固投项目共完成投资1.01亿元,其中,环保代码在库项目有3个,非环保代码在库项目纳入环保考核的项目有3个,2024年储备项目4个,涉及资金约2.7亿元;二是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大竞赛成绩排名靠前。积极参与“打造绿美春城,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竞赛”中“生态环境治理—国考、省考断面达标率”竞赛,禄劝共涉及6个水质断面,是全市参赛断面最多的县区。2023年第一季度竞赛成绩全市排名第二 ,第二季度排名第三 ,第三季度排名第一;三是营商环境进位争先。营商环境“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指标考核2023年一季度考核排名第七,二季度、三季度考核排名第一;四是加大项目谋划,积极争取资金。2023年禄劝分局共申报中央资金项目2个,涉及资金7700万元、省对下资金项目1个,涉及资金50万元;正在组织实施的中央资金项目1个,涉及2700万元、省级资金项目1个,涉及资金559.07万元。
8. 夯实党建基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强化党建引领。一是抓好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分周例会学习制度,按照《2023年党的工作实施意见》《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 开展党员学习教育培训, 年内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精神、中央、省级生态环境大会精神30余次。全年开展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党组成员讲党课4次,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支委成员讲党课2次,党日活动12次“云岭先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地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意识形态工作、人事、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规范党组会议、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心谈话程序,带领班子队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守纪律,讲规矩;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培养推荐科级领导干部配置在相应岗位,2023年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2名,增补党组成员1名,调整配备科室长4名,新招录公务员2名;解决监测站技术人员编制和岗位混用问题,规范开展人事管理工作,调整班子分工,明确科室职责。严格标准,把好党员“入口”关。目前,分局党支部共有5名同志向支部提出入党申请,按照支委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要求,分别对5名同志开展谈话和教育培养;四是加强思想建设。围绕党对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能力要求,以及党员干部追求进步和全面发展的需要,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走在前、作表率,树立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为促进的工作理念,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共抓落实,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使“党建带群建”工作在内容、目标和步骤上互相衔接、协调统一;五是加强党内活动。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学思想、破难题、办实事、促发展”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对单位退休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工作,做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传递党的关怀和温暖;开展主题教育党员承诺践诺和“我为发展献一策”,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守正创新,干事创业,锻造一支忠诚担当,高效廉洁的基层环保队伍。(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按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细化分解明确到人,对纪委监委和市局纪检组下达的责任书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措施;制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清单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开展领导班子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防控措施,上报11份,消除廉政风险隐患;三是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签订共产党员不得信教承诺书19份、家庭助廉承诺书33份、零酒驾承诺书38份;开展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评选工作,上报工作开展情况2次,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在干部队伍中强化绩效运用,奖优罚劣;四是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亲自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召开案件审查会议10次,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立案查处;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环保督察、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扫黑除恶等重要工作,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办;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目前已开展运用“第一种形态” 按季开展谈话,涉及谈话人员35名,全年共开展140人次;五是切实加强党组中心组党风廉政相关规定的学习,带头讲好廉政党课,年内讲廉政党课2次;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等制度。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学习、警示教育,开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防腐拒腐意识,筑牢廉政反腐工作“防火墙”。2023年,禄劝分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无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和受政务撤职、开除处分等情形。(3)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党的******精神和******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工作要求,确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在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主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担当第一责任、压实主管责任、强化共同责任。用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研究各类宣传文化阵地的导向,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强化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主办人的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党员述职、季度通报、评价考核、监督兑现等制度。2023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工作会9次,形成分析研判报告4篇,每季度开展网络安全自检自查,按时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准确把握正面宣传导向,加大生态环境宣传工作力度,强化生态环境领域隐患排查工作,以强有力的监督执法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美好的生态环境。
二、 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办公室、环境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 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被纳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7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3.52万元,占总收入的63.6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4.83万元,占总收入的36.3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4.98万元,下降12.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77万元,下降7.2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年度收入。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0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5.10万元,占总支出的66.00%;项目支出409.61万元,占总支出的34.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合计支出减少281.01万元,下降18.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9万元,下降0.40%;项目支出减少277.82万元,下降-40.4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年度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795.1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3.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61.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等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9.6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行政运行支出15.00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1.53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4.39万元、水体支出312.51万元、其他污染防治支出3.30万元、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23.00万元、其他污染减排支出9.88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83%。与上年相比减少36.53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5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75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7.5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2.2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6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万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63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97.69万元、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24.99万元、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4.39万元、生态环境执法与监察192.52万元、其他污染减排支出9.88万元。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和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6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行政住房公积金支出。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万元,决算为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万元,决算为2.1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万元,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8万元,决算为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6万元,增长7.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16万元,增长7.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用车维护修理次数增加,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45万元,比上年减少2.99万元,下降5.92%。遵循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关正常运行,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资产总额627.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0.03万元,固定资产291.4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xx万元,在建工程xx万元,无形资产35.7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8.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8.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1111
2023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决算公开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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