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昆明市官渡区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结果公示
为确保昆明市官渡区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及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申请门诊慢病协议管理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医保通〔2021〕17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医保通〔2021〕18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约联网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保通〔2020〕40号)及《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服务项目签约管理核准类定点评估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险通〔2023〕30号)等相关规定,官渡区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开展了2025年2月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和省市定点结果互认工作会议,经昆明市官渡区医疗保障局核准,现将通过公示如下:
一、 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情况
2025年2月共有3家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协议管理,其中2家通过审定。
二、医疗机构(核准类)申请医保协议管理情况
2025年2月共有3家医疗机构(核准类)申请医保协议管理,其中1家通过审定。
三、 结果公示
医疗机构(核准类)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5日起至2025年3月7日止(3个工作日)。零售药店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5日起至2025年3月13日止(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对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官渡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咨询,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昆明市官渡区医疗保障局反馈意见。(注:2025年2月医药机构申请协议管理结果公示表可在网站资料下载查看)。
联系电话:官渡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科 0871-******
官渡区医疗保险中心稽核科 0871-******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1-2025年2月官渡区医疗机构(核准类)通过名单
附件2-2025年2月官渡区零售药店通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