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对10万吨/年中低品位胶磷矿选矿示范工程(工业性试验装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10万吨/年中低品位胶磷矿选矿示范工程(工业性试验装置)
******有限公司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分公司
******街道桃树箐海口磷矿中试厂
4.建设性质:改建
5.投资总额:195.02万元
6.项目用地:总用地面积3800m2
************有限公司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分公司的10万吨/年脱硅磷精矿浮选装置及其配套设备改造为项目所需浮选系统、压滤系统,并配以相应的环保工程和公辅工程,作为浮选车间、压滤车间使用,确保新建、改造车间能够满足开展工业化扩大试验的条件。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从本公示起******有限公司内。
链接:******/s/1AOIVNEIilrXwaZvG3uuKcA?pwd=2jv5
提取码:2jv5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意见范围: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及工程附近的单位、团体。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四、征求意见具体形式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出采纳与否的说明。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分公司
联系人:赵凤婷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邮箱:******
六、公示时间
自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分公司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