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内部控制手册》的有关规定,现将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大楼卫生间改造和非机动车棚维护修缮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大楼卫生间改造和非机动车棚维护修缮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项目时间:监理服务合同履行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并按要求完成资料归档止。
服务要求:符合最新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 53/T-105-2020)及国家、地方、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管理规范要求。
项目预算:人民币2.5万元。
二、采购内容
1.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签证、变更提出专业审核意见;负责对现场施工材料进行检验并对材料的使用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旁站监理、隐蔽工程验收等。并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及施工现场协调管理。
2.保修期:组织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登记的证件等证明材料。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情况证明原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及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证明文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3信用信息记录: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4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四、报价与文件送达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此次询价不接受******办公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1501室)。
五、供应商确定
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报价等,综合评价后确定供应商,并于2025年2月13日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购买服务单位与确定成交采购机构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崔健,0871-******。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2月8日
(拟稿人:崔健 审核人:魏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