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关于本项目施工部分建安工程费最终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均以建安工程费最终结算价=经审定后的建安工程费×(1-中标下浮率)的公式计算,招标文件中若存在前后不一致的内容以本补遗通知书发布的内容为准。
二、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1合同协议书中,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修正为“2.施工部分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施工部分暂估合同价款为: (包含涉铁部分费用),中标下浮率: %。该下浮率是承包单位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其相关配套的计价文件、云南省造价信息等现行文件综合考虑后的报价,合同执行过程中,该下浮率不作调整。”
三、第四章合同条款中4.1.10其他义务中“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临时占地的租地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中由承包人按总额报价。”修改为“临时占地的租地费用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按实结算,在投标报价阶段只需考虑报价下浮率,临时占地具体费用在工程量清单编制阶段予以考量。”
补遗内容不改变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此补遗通知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通知所作的解释为准。
招 标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