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迪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省迪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现行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对迪庆州新建和改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长度:1072.891km)进行实体工程检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路基外观、路面外观)、内业资料审查并出具检测报告及验收结论报告等;配合招标人开展交工验收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公路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11-15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87-******)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 经办人: | 和老师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何磊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迪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2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06 09:00 |
开标地点: | 香格里拉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0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招标内容:云南省迪庆州森林火灾高危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任务以招标人委托为准。2.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现行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对迪庆州新建和改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长度:1072.891km)进行实体工程检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路基外观、路面外观)、内业资料审查并出具检测报告及验收结论报告等;配合招标人开展交工验收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资料。说明: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最终服务范围以竣工长度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迪庆藏族自治州境内。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最高院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理。2.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3.资质要求:①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括公路(市政)工程检测专项);③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证书),******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其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附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工程施工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被相关主******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最高院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2021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检测项目;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投标人不要求】 |
其他: | /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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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