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补短板工程(EPC)
补遗通知书(01)
致:各投标人
1.关于“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补短板工程(EPC)”于2025年03月20日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ggzy.yn.gov.cn)、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业绩评分标准”进行更正,故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收取其他附件等相关澄清补遗文件,更正内容如下: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业绩评分标准”内容“投标人自2020年03月01日起至今承接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一个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2.5分,满分5分,分值加满为止。注:①工程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7000万元以上或设计服务费7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等同类型相关类似项目,或者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7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道路工程)等同类型相关类似项目,或者以“工程施工(或设计服务)”身份参与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工程总承包(EPC)”等模式承接的工程项目;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认定以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时间或接收/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体现以上要求和投标人名称等有关内容,否则不予认可。”现变更为“投标人自2022年03月01日起至今承接过(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一个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2.5分,满分5分,分值加满为止。注:①企业类似业绩指以“工程施工(或设计服务)”身份参与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或“工程总承包(EPC)”等模式承接的工程项目;②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认定以中标通知书日期或合同签订时间或接收/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体现以上要求和投标人名称等有关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其他内容以最终上传招标文件为准,对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本补遗文件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各投标人无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自行查看并下载补遗内容。
特此说明!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街道干坝社区云南元江产业园区甘庄片区干坝厂区
联系人: 张骁骅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城印象春分苑4栋17楼
联系人:袁工
电话:(0871)****** ******
日期: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