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新区水质净化厂选定2025年度生产药剂(乙酸钠、PAC、PAM)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ZBCT2025-03054
1.谈判条件
昆明高新区水质净化厂选定2025年度生产药剂(乙酸钠、PAC、PAM)供应商采购已通过水科实业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已具备谈判条件。******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选定供应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高新区水质净化厂选定2025年度生产药剂(乙酸钠、PAC、PAM)供应商;
2.2项目概况:结合昆明高新区水质净化厂2025年度生产药剂采购需求,需采购生产药剂一年期供应商。
2.3谈判范围:预估采购乙酸钠药剂、PAC(聚合氯化铝)药剂,PAM(阳离子聚丙烯酰胺)药剂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内容及要求”)
2.4供货(服务)周期:1年
2.5供货地点:******街道泰辉街288号;
2.6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发包人使用要求及谈判文件中的标准和要求;
2.7预算金额:约90万元;
2.8标段划分:本次谈判只设一个标段。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竞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1日,每日09时-12时,14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文件的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有限公司﹙昆明市五华区(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B座2楼206号)获取谈判文件。
5.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
5.3未按本谈判公告要求时间及地点获取谈判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8日14时00分,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B座2楼206号。
6.2本次谈判将于上述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竞标文件,并准时参加谈判会议。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委托人不予受理。
7.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非指定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办公室
联系人:付工
电 话:0871-******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B座2楼206号室
联 系 人:杨志超、李毅宏、洪军
联系电话: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