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产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产能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45号,地理坐标:东经102°39′44.6″,北纬 25°3′29.590″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环评单位:******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在原有制剂车间内新增1条液体制剂生产线、1条乳膏(软膏)生产线(新软铝管线),将现有1条搽剂生产线与本次新增液体制剂生产线合并,并对车间空调系统、配料系统、管道设施等进行改造。本次改造新增乳膏类产品18种、液体制剂产品8种,产能增加1327.95t/a。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为50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粉尘、有机废气、锅炉废气等。锅炉废气通过原有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制剂车间有机废气、经抽风罩收集的粉尘通过原有中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DA003、DA002)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排放限值。未有效收集的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C无组织排放限值。
2.地表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等。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生活污水(不含冲厕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通过废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冲厕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进入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市第三水质净化厂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5301/T49-2021)表1A中“其他工业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项目东、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余侧满足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不合格产品、过滤器收集粉尘、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规定;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盐酸、磷酸、氢氧化钾等风险物质。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试剂分区分类存放并设置标识标牌,加强贮存、运输及生产过程风险防范管理;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同时组织培训学习和开展应急演练。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6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官网进行了全文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纸质文本)、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止(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产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邮箱:******
电话/传真:0871-******
通讯地址:******街道武振街******办公室
邮编:650503
附件: 产能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